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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机缘巧合

  第107章 机缘巧合 (第1/2页)
  
  “列阵!列阵!左舷火炮准备!”蒲德曼顾不上许多,不管对面是什么身份,他这边都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蒲德曼自己是荷兰人,从小也算是耳濡目染,更重要的是,兴华军水师无论是缴获的战舰,还是学习的海战招数,都是来自东印度公司的战俘,所以兴华军水师在装备了新式火炮之后可以说是荷兰舰队的加强版。
  
  蒲德曼这边的十艘商船摆开了一字长蛇阵,将左舷火炮全部装填完毕,正对着驶来的敌船。蒲德曼和景昭都来到了瞭望台上,展开千里镜注视着海面的动向,可以明显看到,对方应该是放慢了速度。
  
  “少将军!这,荷兰人!”跟蒲德曼等人一样,实际上对面的船只也没做好准备,他们也没有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一支不明身份的舰队。但是对方摆出的阵型彰显了他们的身份,竟然真的是荷兰人。
  
  这就像武侠小说中各门派的高手一出招,对方就能猜到他所属何门何派一样。每一个国家的水师都有自己习惯的阵型和自己喜欢的打法。兴华军是师从荷兰水师,当然跟荷兰水师是一个套路。仗着自己船坚炮利,直接摆开一字长蛇阵,用侧弦火炮来对付敌军,尽可能发挥火力优势。
  
  这种嚣张的打法只有荷兰水师和西班牙水师敢这么干,比的就是谁的火炮多,谁的火炮威力大。所以蒲德曼一拉开队形,对方立刻就识别出了他们的身份,只是这一次,对方真的是搞错了,他们用的荷兰海战方式不错,可他们还真不是荷兰人。
  
  可兴华军这么一摆,对方吓了一大跳。原来,这支不明身份的舰队正是福建水师的一个分队,而带队的长官,好巧不巧,正是郑芝龙的儿子福松,正式名字郑森,也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国姓爷郑成功。此时隆武政权还未建立,他还是叫郑森,但在福建水师中,大部分将领都跟郑芝龙一个辈分,还是愿意称呼他福松,小兵们就称呼他少将军。
  
  今天郑森出现在这个位置,是有原因的。原来,荷兰人二十年前在热兰遮城驻扎,锁定了台岛南部。这对郑芝龙来说是个巨大威胁,当年郑芝龙海贼起家,跟朝廷在东南沿海打了许多硬仗,后来被明廷收编,这才有了福建总兵的官职。
  
  而台岛,就曾经是郑芝龙的重要后勤基地,也算是郑芝龙的基本盘。最重要的是,当年的台岛属于福建布政使司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郑芝龙这个总兵官,管辖范围是包含了台岛的。荷兰人占领了一块地方不说,还建造了一个城池,放谁身上都不能忍。
  
  郑芝龙跟荷兰人干了几仗,败多胜少,双方数年来一直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现在清兵入关,京师落入李自成之手,崇祯上吊。国内局势一片混乱,郑芝龙更是将重心放在了闽北,鬼知道弘光朝廷能撑多久,敌军打过来,郑芝龙又该如何自处?
  
  自然,他就将目光又聚焦在了台岛上,台岛孤悬海外,若是没有强大水师,是过不了海峡的,所以郑芝龙想给自己留条后路,万一大顺军或是清兵打过来了,他可以考虑退往台岛,再图后事,可这之前,必须把岛上盘踞的荷兰人给干掉。可荷兰人实力不弱,郑芝龙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相当头疼,一直在寻找机会。
  
  结果郑芝龙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他的人一直在海上活动,同时也在搜集各方面的情报。据可靠消息,吕宋的东印度公司舰队遭到了不明势力重大打击,全军覆没。
  
  得到这个消息的郑芝龙欣喜若狂,没了水师支持的热兰遮城,不就成了孤城?五百荷兰火枪手,就是他娘的派兵去消耗,也把他们给消耗掉了。
  
  所以他立刻组织人马,准备趁势打下热兰遮城,结果很不幸,正面作战打了好几次,损失了数百人马,连城池的边都摸不着。他只能收兵,但郑芝龙不可能轻易放弃,思来想去,郑森主动请缨,愿意带一支分队,从另一个方向乘船绕道,偷袭热兰遮城,这才会出现在兰屿岛附近。
  
  郑森带着大小战舰二十余艘组成的混成舰队一路送台岛东部海域绕了过来,本以为这一路应该是风平浪静,因为吕宋舰队完了,这里不可能出现荷兰舰队,可是谁能想到,刚过了兰屿岛,就看见海面上的敌舰。
  
  说实在话,郑森今年刚刚二十岁,下面人叫他一声少将军不假,可是他毕竟年轻,作战经验不是很丰富,这次也是一腔血勇主动请缨作战,郑芝龙看他这么有冲劲,不忍心拒绝,这才给了他一支舰队,让他绕后。
  
  大小二十多艘战舰上还有一千五百步兵,分别由三个把总带领,这是他陆战的主力。这么看,郑森的舰队实力并不是特别强大,以往郑芝龙对战荷兰人在海战中之所以能取胜,主要是靠数量优势围歼荷兰舰队。在数量差不多的情况下,郑芝龙是没有胜算的。
  
  现在,难题摆在了郑森的面前,对方的船只有十艘,可是荷兰炮舰的战斗力不俗。自己的舰队虽然是二十多艘,可其中有十艘是运兵船和补给船,属于中小型船只,没什么战斗力,真正有战斗力的就是十五艘炮舰,但这十五艘炮舰也有大小之分,主力是五艘龙炮船。
  
  这是福建水师的主力舰,船身较大,可以搭载十二门重炮,其他的十艘都是中型鸟船,只有六门炮。这么看,他们的实力并不具备压倒性优势。
  
  郑森放下千里镜,咽了咽口水。若是不打,自己回去怎么交代,岂不是有了怯战之名,这对二十岁的郑森来说是不可忍受的。若是打,且不说能不能打赢,一开战,必定是互有损伤,自己的兵马本来就不多,即便是打赢了,估计也打不了热兰遮了,等于白跑一趟。
  
  一名把总凑上来问道:“少将军,打不打,狗娘养的红毛鬼已经列阵了。”
  
  郑森的脸颊抽搐了一下,一咬牙道:“打!遇敌不战,那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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